地產代理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經驗及詳細的資料供參考,而且擁有客戶網絡。對賣方可提供客源登門睇樓;對買方可供應不同類別的樓盤。能夠節省買、賣雙方的時間與心力。
優:
1. 代理可解答在買賣過程中絕大部分的問題及疑難:
代理一般會了解自己工作區域的樓盤,區內交通、周邊發展和社區環境等。
2. 代理會處理整個買賣程序及相關文件:
代理會為雙方訂明合約條款、釐清要求及提醒買賣需注意的要點。
3. 代理會核實買、賣雙方的身份、資料真偽,保障雙方基本權益:
如果沒有了代理在中間協調,那麼互不相識的買賣雙方將會承擔更大的風險。
4. 代理會平衡買、賣雙方的要求,為賣家及客人爭取利益:
交易很多時候都需要雙方就某些條款妥協,代理在中間能促使利益平衡。
劣:
1. 委託代理要收取樓價的一個百分點或半個月租金作佣金:
代理的人工就是從這賺取的。
2. 會有代理為求做成生意,不惜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資料,所以地產代理最好是找有多年經驗及可以信賴的為好:
樹大有枯枝,有代理會存心為了佣金而不惜欺騙客人,還好香港有代理監管機制,有途徑投訴及追討損失。
所需簽署文件:
委託代理租/售物業要留意的文件:
出售物業資料表格(表格一) 及 出租物業資料表格(表格二):
代理需為業主出租/出售的物業填寫一份物業資料表格,表格內需填妥物業的詳細地址、物業的擁有權、物業的資產負擔、樓面面積、入伙日期及政府租契年期等詳盡資料。
出售物業地產代理協議書(表格三) 及 出租物業地產代理協議書(表格五):
填寫物業的委託形式、協議的生效日期、放盤價、賣方是否同意物業的鎖匙由代理保管並交予其他分銷代理等資料都須要列明清楚。
購買物業地產代理協議書(表格四) 及 承租物業地產代理協議書(表格六):
填寫物業的準買家及準租客的資料(俗稱睇樓紙),清楚交代代理曾經帶買家或租客參觀了某些單位,一般有效期為三個月。
簽了這些表格文件後,一切都有根有據了!